西安外事学院教务与
学生工作部
教学内字〔2015〕25号
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2013年项目结题和2015年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报送2015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含[2015]13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3年省级项目结题和2015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项目结题要求
1.各学院配合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3年立项名单》组织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并将验收总结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经领导签字盖章后于5月8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2.对于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因故不能参加项目结题的,项目团队需提交《项目终止申请》或《延期结题申请》(见附件1、2)。
二、2015年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1.项目申报前,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学生)认真研读《西安外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和《西安外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细则》,积极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中商学院至少申报36项,文学院至少申报18项,医学院至少申报5项,工学院至少申报5项。
2.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均采用纸面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如出现因信息不准确、不规范、不完整影响项目正常审核,责任由项目负责人承担。
3.项目申报时,负责人需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3)和 “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4),为了统一格式,项目申报书请用Word2003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4.各学院按照《西安外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应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三、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时间为:4月29日至5月8日。项目负责人务必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学院统一交至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创业学院办公室)。
2.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的资格及信息的准确性,并对项目的选题进行初步把关。项目通过学院初审后由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通过评审的项目,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及数量择优推荐,获得省级立项后,按照文件规定,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做好项目的各项组织管理及结题评审等相关工作。
附件:
1.西安外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2.西安外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
3.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4. “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联系人:赵艳 (创业学院) 联系电话:88751366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