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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4年项目结题和2016年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启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14年项目结题和2016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项目结题要求

1.创业学院组织(各学院配合)按照《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14年立项名单》组织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项目验收结题工作,并将验收总结材料纸质版(电子版)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学管理办公室。

2.对于未能按时提交结题材料,因故不能参加项目结题的,项目团队需提交《项目终止申请》(见附件1)。

二、2016年项目申报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开展,指定专人负责并积极组织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实施团队合作、产学研合作项目,指导学生积极申报“产学合作国家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联合基金项目”,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2.项目申报前,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及项目组成员(学生)认真研读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按照文件要求积极组织项目的申报工作,其中商学院至少申报44项,文学院至少申报21项,医学院至少申报8项,应用技术学院至少申报8项,影视艺术学院至少申报1项,国际合作学院至少申报1项。

3.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评审与管理,均采用纸质方式,由项目负责人填写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指导教师应认真审核学生各项项目内容,按照填表要求指导学生填报,确保项目数据准确无误,高质量申报。

4.项目申报时,指导教师组织负责人认真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附件2)和 “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3),为了统一格式,项目申报书请用Word编辑,宋体,小四号字,1.5倍行距。

三、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1.项目申报时间为:4月13日前,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学院确定专人负责,统一交至创业学院。

2.各学院负责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主要审查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的资格及信息的准确性,并对项目的选题进行初步把关。项目通过学院初审后由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共评审出60项符合要求的项目,于4月18日前报教学管理办公室(含纸质版、电子版)。

3.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立项后,按照文件规定,由创业学院组织做好项目的后期管理及结题评审等相关工作。

附件:

1.西安外事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终止申请表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3.“陕西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

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年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的通知》

       5.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联系人:赵燕 (创业学院) 联系电话:88751366

                 教务与学生工作部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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