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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创业政策汇总
 

创业贷款政策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2.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3.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政策

个人扶持政策

4.《就业创业证》办理政策

5.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6.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7.一次性创业补贴

8.就业见习

9.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

10.高校毕业生“西安乐业卡”

11.西安硕博人才奖补政策

12.西安青年人才驿站入站

13.西安青年人才就业奖

企业及单位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4.企业引进青年人才就业奖

15.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16.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7.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18.吸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19.就业见习基地申请

20.单位吸纳失业人员安置补贴

2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22.青年人才驿站企业社保补贴

2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24. 一次性扩岗补助

创业贷款政策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具有陕西省户籍和持有《陕西省居住证》的非本省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乡创业人员,个人最高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且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自2023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莲湖区人社局小贷中心咨询电话:029-62595355

2.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

小微企业新招用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可申请最高额度10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承担300万元以内的贷款贴息。

莲湖区人社局小贷中心咨询电话:029-62595355

3.陕西省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贷款政策

国家承认学历,毕业年限不超过5年的大学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以及在校硕士、博士生创新创业,可以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个人免息贷款。合伙经营的企业,借款不得超过5人,总贷款金额不超过50万元。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29-88623173


个人扶持政策


4.《就业创业证》办理政策

在莲湖区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招用的劳动者可办理就业登记。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尚处在失业状态的人员可办理失业登记。

莲湖区人社局就业中心咨询电话:029-89549231

5.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西安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社保补贴养老保险每人300元/月,医疗保险每人200元/月。

莲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9-88648377-176

6.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政策

西安市户籍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实现灵活就业或毕业年度自主创业的,在公共档案托管机构缴纳社会保险后,可申请不超过2年的社保补贴,养老保险每人400元/月,医疗保险每人200元/月。

莲湖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29-88648377-176

7.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

在西安市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24个月以内的创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退役军人、农民工),可申请西安市一次性创业补贴,按照5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莲湖区人社局就业中心咨询电话:029-88648377-175

8.就业见习

符合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等群体可以通过微信小程序“秦云就业”搜索见习岗位并点击申请,可以参加为期3-12个月的就业见习。就业见习生活补贴1200元/月/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25元/月/人。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29-88623173

9.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

获得高级职称、高级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以及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获得排名全球前200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可申请认定地区优秀人才。具有硕士、学士学位,中级职称、技师等相应职级的人员可申请认定实用储备人才。人才认定下来后,可以享受住房和子女就学等政策。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 :029-88623173

10.高校毕业生“西安乐业卡”

有意愿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就业创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根据个人就业阶段申领乐业补贴,申领“西安乐业卡”后,每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乐业补贴额度1000元,在“西安青年人才驿站”小程序入站后,硕士以及985本科每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乐业补贴额度6000元;博士每人累计最高可获得乐业补贴额度12000元。乐业补贴将以电子补贴券形式发放,包含交通、通讯、消费通用等乐业补贴。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29-88623173

11. 西安硕博人才奖补政策

已毕业未就业的应届博士研究生和符合西安市“6+5+6+1”现代产业体系急需紧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自毕业起1年内申请登记进入“西安市高层次研究生就业储备池”,入池后1年内在西安市实现就业创业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可申请博士每人10000元、硕士每人5000元的西安硕博人才奖及博士每人每月4000元、硕士每人每月2000元的硕博人才求职创业生活补贴。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29-88623173

12西安青年人才驿站入站

有意愿在西安就业创业的毕业学年内或毕业后一年内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加入“西安青年人才驿站”,自毕业时间起一年内可享受相应政策服务优待,毕业后满一年自动出站。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 :029-88623173

13.西安青年人才就业奖申请

毕业之日起1年内进入西安青年人才驿站且在我市企业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青年人才可享受博士每人20000元、硕士每人10000元的标准的一次性青年人才就业奖励。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 :029-88623173


企业及单位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14. 企业引进青年人才就业奖申请

在西安市莲湖区注册满1年且依法纳税、具有用人自主权和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入站青年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3个月以上 ,企业每引进一名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分别奖励企业10000元、5000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 :029-88623173

15.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各类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养老保险400元/人/月、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200元/人/月的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1年。

莲湖区人社局就业中心咨询电话:029-89549231

16.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我市用人单位吸纳西安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基本养老保险每人每月补贴300元,基本医疗保险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莲湖区人社局就业中心咨询电话 029-89549231

17.中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招用毕业年度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按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莲湖区人社局就业中心咨询电话 029-89549231

18.吸纳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企业税收减免政策

莲湖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申请企业税费减免认定。

莲湖区人社局就业中心咨询电话:029-89549231

19.就业见习基地申请

在西安市莲湖区域内能够提供良好就业见习场所,具备就业见习指导师资能力,提供有质量的就业见习岗位,依法依规注册登记的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申报开展见习工作。被认定成为见习基地的单位可以自主或通过区人才中心帮助招聘见习生,对见习基地接受见习的见习生,由政府每人每月为见习生发放1200元见习补贴,补贴时间3—12个月。对考核合格,且留用率不低于50%的见习基地,按照留用人数对就业见习基地给予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补贴。

莲湖区人社局人才中心咨询电话:029-88623173

20.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安置补贴

用人单位主动吸纳失业人员,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一个月以上。用人单位每吸纳一名失业人员,给予1000元的安置补贴。

莲湖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29- 84265480

2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凡莲湖区失业工伤保险参保单位,每月由信息系统自动核算降费率后的应缴金额,直接减免。自2023年7月1日起,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工伤保险费率以基准费率(含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缴费费率)为基础下调50%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年底。

莲湖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29-84265433

22.青年人才驿站企业社保补贴

莲湖区中小微企业招用入站青年人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可申请用人单位社保补贴。按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企业缴纳部分总和给予企业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 1年。莲湖区人社局就业中心咨询电话:029-89549231

23.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 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 人及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 于参保职工总数 20%的,可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 年12月31日。

莲湖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29-84265480

24.一次性扩岗补助

招用 2023 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 记失业的 16-24 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1个月以上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给予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莲湖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咨询电话:029-8426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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